此功能僅適用於付費方案。
設定排序基準
可以設定顯示於組織圖的成員排序基準。
排序優先順序的預設值依序為「高階主管」、「部門主管」、「職位」、「職等」、「姓名」,您可以變更優先順序或新增排序基準。
- 在Admin左側選單中,選擇「成員」展開選單後,點選「成員」前往「成員」畫面。在行動裝置上,點選
,即可顯示選單。 - 點選畫面右上角的「管理」,並點選「排序管理」。
- 點選畫面右上角的「修改」。
- 使用順序左側的
可變更順序,或開啟、關閉「是否使用」。
- 點選「預覽」,即可查看顯示於組織圖的成員順序。
- 若套用限制組織圖查詢或是否於組織圖與個人檔案公開隸屬單位設定,預覽及實際服務上的組織圖可能不同。
- 點選「儲存」。
新增排序基準
可在「成員 > 管理 > 管理項目」選單中將最多2個新增項目新增為排序基準。
- 在Admin左側選單中,選擇「成員」展開選單後,點選「成員」前往「成員」畫面。在行動裝置上,點選
,即可顯示選單。 - 點選畫面右上角的「管理」,並點選「排序管理」。
- 點選畫面右上角的「修改」。
- 點選下方的「新增排序基準」。
若「管理項目」選單中無新增項目,或已新增2個排序基準,則不會顯示此按鈕。 - 選擇項目後,選擇順序。
- 可至最下方查看新增的項目,需要時可使用
變更優先順序。 - 點選「儲存」。
重置排序基準
還原為排序優先順序的預設值「高階主管」、「部門主管」、「職位」、「職等」、「姓名」。
- 在Admin左側選單中,選擇「成員」展開選單後,點選「成員」前往「成員」畫面。在行動裝置上,點選
,即可顯示選單。 - 點選畫面右上角的「管理」,並點選「排序管理」。
- 點選畫面右上角的「修改」。
- 點選畫面右上角的「重設」。
- 點選「儲存」。